法律

隐名股东的股东权怎么确认

  一、隐名股东的股东权怎么确认

  只要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对实际出资、实际享有权益作出明确约定,该约定合法有效并得到双方认可;

  且隐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公司的经营,行使股东的权利,同时得到公司其他半数股东的认可,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就应该予以确认;或者隐名股东虽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具有合法有效的协议,其股东权益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股东知情权纠纷的被告怎么确定

  知情权的义务主体是公司,所以涉及股东知情权纠纷的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按照公司类型不同,股东知情权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