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婚前买房,婚后加了配偶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

  一、婚前买房,婚后加了配偶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前买房婚后加了配偶名字的,则该房产就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则要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该房产。

  这种情况法院在判决时一般不会判决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会根据双方的贡献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判决房产如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一方离婚,如何分割房产

  对于婚前买房离婚的分割,有以下几种情形:

  1、该婚前房产是一方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的,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

  2、婚前一方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婚前财产购买,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如何分

  依据法理和现有法律,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产权归属可以分为以下情形:

  一是结婚登记以前,夫妻一方用婚前财产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购买房屋,并且已经取得产权证,结婚登记以后还贷或继续还贷的,其产权仍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房人对其所购房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其自然增值的部分也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是结婚登记以前,夫妻一方用婚前财产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购买房屋,结婚登记以后取得房屋产权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增值部分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均等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