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起诉时可以对担保人进行财产保全吗?

  一、起诉时可以对担保人进行财产保全吗?

  1、起诉时不一定可以对担保人进行财产保全,一般情形下,满足以下情形可以提出诉前财产保全请求: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2、无民事行为能力提出的财产保全的请求不会被法院受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二、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财产保全流程为提出申请、法院决定是否同意该申请、若是同意采取保全措施等。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举报网为代表的公务悬赏,和以蒲公英协作网为代表的民间悬赏,均未支持在诉讼阶段悬赏。申请人可以自己尝试登报等方式进行悬赏。

  3、法院审理后决定是否同意保全请求。

  (1)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2)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3)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

  (4)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财产保全担保是必须提供的吗?

  1、财产保全担保并不是必须提供,具体是否需要提供,与法院是否要求担保有关。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财产保全的范围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