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怎样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一、怎样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1、如果可以证明满足了特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申请强制执行要交的材料包括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

  (1)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2)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3)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二、申请强制执行能添加执行人吗?

  1、申请强制执行不一定能添加执行人,在强制执行中能否追加被执行人,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有下列情形:

  (1)被执行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可以追加其遗产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但是在遗产范围内执行,没有遗产继承的,是不能变更增加这些人的;

  (2)被执行人被宣告失踪的,其财产代管人必须配合执行其代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

  (3)因未成年人侵权引起的执行案件的,可以追加其监护人或者在该未成年人成年后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4)企业法人合并分立的,其合并后的企业或者分离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企业就要做为被执行人被执行;

  (5)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的,可以追加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或者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或者未完全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

  (6)法人的分支机构也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2、强制执行的时候要追加被执行人,可以提出相应的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据。

  然后执行机构会对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进行审查;进行听证,对有关事实进行审查,并由合议庭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决。

  三、申请强制执行能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吗?

  1、强制执行申请被法院受理后,不一定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1)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强制执行申请只要在出现下列情形时才能追加股东:

  (1)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

  (2)法人被强制执行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且股东抽逃出资的等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