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工伤认定准备哪些材料?

  一、工伤认定准备哪些材料?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

  此外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二、工伤等级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1、工伤等级鉴定需要的材料包括《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此外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3)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4)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2、工伤伤残鉴定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三、工伤认定请求由谁受理?

  1、工伤认定请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