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代位继承的特征有什么

  一、代位继承的特征有什么

  代位继承具有特定特征:

  1、代位人必须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

  2、代位继承人不受代数限制,即代位人可以是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孙子女等,进一步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

  3、代位继承是代位继承人晚辈直系血亲中规定的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拟制血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该先死于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遗产其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

  代位继承的特征如下: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直系辈亲属;

  3、代位继承人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各的继承份额;

  4、被代位人必须具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遗嘱继承的范围有什么

  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包括: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