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赠与合同公证所需材料有什么

  一、赠与合同公证所需材料有什么

  赠与合同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5、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公证的赠与合同撤销有什么要求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便撤销。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一旦公证一方便不能随意撤销。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生效或者履行后,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销权的人撤销赠与,使赠与失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赠与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既可成立。因此,订立车辆赠与合同的,并非必须经过公证。

  但是,相较于一般的赠与合同,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特殊的效力,这主要体现为:

  对于一般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属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则不然,也就是说,除非有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