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放弃继承权的方式有什么

  一、放弃继承权的方式有什么

  放弃继承权的方式:

  1、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2、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3、继承权纠纷诉讼中,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或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可能导致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民法典》生效实施后,若被继承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也会丧失其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什么

  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2、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3、继承人以非法手段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遗嘱,情节严重的;

  4、丧失继承权的其他法定事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