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肇事罪最轻判多长时间

  一、交通肇事罪最轻判多长时间

  交通肇事罪最轻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到法院多长时间开庭

  交通肇事罪移交到法院后,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开庭。对于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诉讼法》中对法院审限有明确的规定,即法院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所以,法院会在审限到达之前提前安排开庭,但具体的开庭时间还要承办法官根据工作安排来定,是不确定的。

  最轻的判决是免于处罚。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四十五万元,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