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子女欠债父母有义务还的吗

  一、子女欠债父母有义务还的吗

  子女欠债的,如果子女是成年人,则其父母没有义务偿还,债务人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自行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子女是未成年的,则父母作为监护人需要承担一定的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二、子女欠债能执行父母的财产吗

  子女欠款是否会执行父母的财产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若孩子未成年,父母作为儿子合法监护人有代替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

  2、孩子如果是年满18岁成年人,属于行为能力责任人,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父母没有义务替成年子女偿还债务。

  3、如果孩子死亡,父母作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完毕死者遗产之后,承担遗产价值以内债务的清偿责任。

  超出遗产部分,父母没有偿还的义务。父母如果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如果父母自愿为子女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