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家庭暴力,离婚是否可以要求赔偿金

  一、家庭暴力,离婚是否可以要求赔偿金

  遭受家庭暴力离婚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法律的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家庭暴力而请求赔偿的,一般是在诉讼离婚的同时提出。

  如果在协议离婚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并且在离婚协议时没有明确放弃这项请求,那么在办理离婚后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家庭暴力的受害方所有权要求的损害赔偿,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我长期被家暴,离婚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长期被家暴,受害者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申请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

  精神损害主要是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医学鉴定结果等因素进行判断。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有家庭暴力是否可以申请离婚

  有家庭暴力,可以申请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且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即使对方不同意,也是会准予离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