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肇事逃逸是否还分主次责任

  一、肇事逃逸是否还分主次责任

  一般不分,会直接认定为主要责任。在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二、交通肇事逃逸责任怎么划分

  交通肇事逃逸,责任按照以下标准认定: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如果一方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则认定逃逸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