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故意损坏他人车辆的怎么去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损坏他人车辆的怎么去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破坏他人车辆如果造成财物损失数额较大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伤害和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怎么定罪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可以定罪,但是必须满足金额达到一定损失数目的条件。只要年满16岁,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又或者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情节严重的也可以定罪。

  一般情况下,故意损坏他人财物,金额不是很大或者情节不严重的,通常都是赔钱解决,目的是为了损坏他人财物的人能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当然,如果被害人对其不谅解的话,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一般来说,造成他人财物损失的,应该负责赔偿或者把损失的财物复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事故怎么担责

  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行人有过错,驾驶员没有过错,驾驶员不承担法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