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军人打架轻伤如何治安处罚

  一、军人打架轻伤如何治安处罚

  军人打架致他人轻伤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不是给予治安处罚,而是判处刑罚,而且部队还会给处分。根据法律规定,经鉴定达到轻伤及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轻微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满18周岁不能成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只能构成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一个量刑情节。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

  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

  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综上所述可知,军人打架也是要接受处罚的,如果导致他人轻伤,那么要接受的是刑事处罚,而不是治安处罚,即要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是导致他人轻微伤的,才是给予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