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破产已经抵押的财产是否可以分配,相关法律规定

  一、公司破产已经抵押的财产是否可以分配

  公司破产后,已经抵押的财产,如果企业通过清偿债务等情形取得抵押财产的,抵押财产作为破产财产,可用于清偿债务。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通过分析可以发现,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所以抵押物取回后属于破产财产,可以用于清偿公司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