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对方保险不合理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保险不合理赔偿怎么办

  1、向当地保监局访办投诉。

  如果保险代理人及保险人在展业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或违纪行为,可以向保监局投诉,通过行政途径解决。

  2、通过保险调解委员会来调解。

  一些大城市已经在国内建立了保险调解制度,负责保险调解的委员会由市保险同业公会牵头,各保险公司推荐熟悉相关保险业务和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并聘请专家、律师、消费委员会人员为顾问,依据国家有关人民调解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调解服务,被保险人可以申请保险纠纷调解完全免费。

  调解制度并不可能解决所有的保险纠纷,但对处于相对弱势的保险消费者而言,显然是获得帮助的有效方式之一。

  3、仲裁仲裁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书面协议,愿意把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给双方都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仲裁员以裁判者的身份而不是以调解员的身份,对双方争议作出裁决。

  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属于人民法院。

  如果仲裁裁决后,保险人拒不履行裁决,可以向保险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定诉讼程序,对于保险纠纷予以审查,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或裁定。

  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必须予以执行。

  二、保险赔偿原则是什么

  1、损失补偿损失补偿原则是保险人必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导致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根据保险责任的范围对受益人进行补偿。

  其含义为保险人对约定的保险事故导致的损失进行补偿,受益人不能因保险金的给付获得额外利益。

  一般来说,财产保险遵循该原则,但是由于人的生命和身体价值难以估计,所以人身保险并不适用该原则,但亦有学者认为健康险的医疗费用亦应遵循,否则有不当得利之嫌。

  2、近因原则近因原则是指判断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的损失之间的关系,从而确定保险补偿或给付责任的基本原则。

  近因是保险标的损害发生的最直接、最有效、最起决定性的原因,而并不是指最近的原因。

  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则保险人应赔偿,如果近因属于除外责任或者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3、分摊原则在被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所得到的赔偿金由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共同分担。

  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对于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的赔偿方面的一些问题,并不知道如何来进行解决,如果说对方有保险公司或者是自己有保险公司的话,都是可以选择要求保险公司对此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如果不赔偿的话,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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