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房产证变不动产权证需要哪些资料

  一、民法典房产证变不动产权证需要哪些资料

  房产证变不动产权证需要以下这些资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房产证更换不动产证的流程有哪些

  1、依申请的不动产登记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申请;

  受理;

  审核;

  登簿。

  相关的机构完成不动的登记后,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给申请人证书或者证明。

  2、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

  3、不动产权证书分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式。

  不动产登记原则上按一个不动产单元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采用单一版版本。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多个建设用地使用权或一户拥有多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将其集中记载在一本集成版的不动产权证书,一本证书可以记载一个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

  从这些内容中可以了解到房产证变不动产权证需要的资料,具体包括:

  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权属证明、不动产界址和面积等必要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