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未签劳动合同离职补偿员工可以索要吗?

  一、未签劳动合同离职补偿员工可以索要吗?

  是可以向单位索要的。只要员工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补缴社保,经济补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拒不执行的员工有权向劳动局申请仲裁。

  二、没签劳动合同员工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

  a.仲裁申请书2份;

  b.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c.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

  d.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没有劳动合同需准备以下证据: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法院判决处理仲裁时效问题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法律实务中,有的代理人或当事人在答辩中提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属于两个概念,前者规定的是仲裁受理的时效期限问题,后者规定的是法院受理案件的时效期限问题。两者属于不同的处理领域,应当分别看待。

  2、这实际上割裂了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仲裁与民事诉讼之间的关联关系。此种逻辑下,仲裁受理及时性和整个司法救济体系的统一性也将被破坏。司法实践中适用的实际上也不是按照该逻辑操作的,而是仍然按照最高院的上述司法解释执行的。

  如果员工和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就离职的,员工不仅不需要提前三十天打离职报告,还有权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双方针对补签合同和补偿金的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员工可以选择劳动仲裁的方式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