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是否能出售房屋永久居住权,居住权人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是否能出售房屋永久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的设立原则上是无偿的,不能转让、继承和出租,就其性质而言,是不能出售营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居住权人有哪些

  权利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

  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