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事诉讼立案至开庭时间是多久

  一、民事诉讼立案至开庭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立案至开庭时间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法院应该在开庭前3天通知诉讼参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开庭通知和公告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民事诉讼立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民事诉讼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简单来说,民事诉讼活动中开庭的时间基本上就是由法院决定的,而且对于原告来讲,就算是人民法院立案了,人民法院也会给予被告方充分的准备时间,被告收到法院的诉讼状副本以后,应该进行答辩状的准备及收集有利于自身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