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宅基地拆迁怎样赔偿才是合理的?

  一、宅基地拆迁怎样赔偿才是合理的?

  宅基地被征收,需要支付赔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拆迁补偿纠纷和宅基地纠纷一样吗?

  1、拆迁补偿纠纷和宅基地纠纷是不一样的。

  两者是交叉的关系,也即发生拆迁补偿纠纷,不一定发生宅基地纠纷。发生宅基地纠纷,也不一定发生拆迁补偿纠纷。

  2、房屋拆迁和农村宅基地征收的区别:

  (1)首先城市房屋拆迁和农村宅基地拆迁两者性质不同,分别隶属于不同的主管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

  (2)其次两者补偿标准不同。城市拆迁补偿是按市场评估价进行,城市房屋寸土寸金,补偿主要依据区位,用途和建筑面积确定,农村宅基地则主要分为宅基地的补偿和地上物的补偿,一般只补偿成本重置费。因此城市拆迁补偿自然要比宅基地征收补偿价格高得多。于是,在进行征地补偿时究竟是用何种补偿安置标准,便成为被拆迁人和拆迁公司的主要争论焦点之一。

  (3)最后是两者实施主体不同。农村宅基地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而城市房屋拆迁一般是由政府委托的拆迁公司等进行。

  政府若是作出了宅基地的征收决定,但是后期不支付征地补偿,那么就有可能会依法征地纠纷。对于此种类型的纠纷,当然首先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处理。对于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于纠纷当事人来说,不管采取什么办法处理纠纷,都最好收集相关对自己有利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