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拆迁过渡安置费逾期怎么补偿?

  一、拆迁过渡安置费逾期怎么补偿?

  拆迁过渡安置费逾期应当是根据同期的银行贷款的利息来进行一定的补偿的。

  1、住宅房屋:从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含第6个月)的,按月增加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的标准在原签订协议中的标准上增加。

  2、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拆迁协议确定的标准或评估机构确定的标准照发。

  3、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每年加发一次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也可按月发放。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过渡期限是指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用房,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从房屋拆除,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迁走至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这一段时间就是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也称为安置期限。在这段时间里,不管是通过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还是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住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皆要迁离原地到他处居住生活。

  二、城市房屋拆迁过渡期为多少时间

  城市房屋拆迁过渡期为多少时间要看合同约定,一般是一年以上,二年以下,因为要看回迁房的建设周期。如果超过了期限,拆迁方会按照超期时间,另外给临时安置费。

  过渡期限是拆迁安置协议的重要内容,对于拆迁人和被拆除房屋使用人都有着重要意义,所以必须在拆迁安置协议中给予明确规定,双方都应该信守协议的期限规定。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若是关于拆迁补偿方面的问题都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就可以双方当事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当然了,如果对方逾期没有支付拆迁安置的费用,这个时候就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承担逾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