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拆迁签协议后又有纠纷怎么办?

  一、拆迁签协议后又有纠纷怎么办

  1、协商。

  协商是指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在法律规定许可的前提下,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

  2、调解。

  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

  3、起诉。

  可以向房地产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三、签完拆迁协议不履行搬迁义务怎么办

  签完拆迁协议不履行搬迁义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拆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项目

  1、房屋主体架构以及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其他附属物的补偿

  这是房屋拆迁补偿的主要内容,其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由于具体办法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各地操作起来会有所不同。

  2、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3、搬迁补助费

  其中,拆迁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根据原住房建筑面积和规定的补助标准计算。但如果是拆迁人负责搬迁的,拆迁人不再支付搬迁补助费。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还包括:设备搬迁、安装的费用以及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拆迁签订了补偿协议,意味着此协议已产生了法律效力,如果因此协议而产生了纠纷,那么就需要及时的找对方协商,协商不好就可以走法律的程序解决,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只有证据齐全,自己的诉求才可以获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