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一般拆迁补偿款怎么给的?

  一、一般拆迁补偿款怎么给的?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二、房屋拆迁一般要经过哪些程序?

  拆迁评估流程主要包括八个阶段:

  第一个程序是前期洽谈、现场勘察;

  第二个阶段是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

  第三个程序是外业入户评估;

  第四个程序是内业结算;

  第五个步骤是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第六个步骤送达报告。送到拆迁户手中;

  第七个是动迁解释;

  第八个是把报告归档。即项目结案,有关的资料结案。

  三、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四、拆迁安置房过户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一)安置房过户申办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二)安置房过户办理程序:

  1、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

  2、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

  3、内勤收费。

  4、审批。

  5、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6、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三)安置房过户收费标准及依据:

  1、新建商品房住宅:3元/m2

  2、新建商品房非住宅:5元/m2

  3、二次过户住宅:6元/m2

  4、二次过户非住宅:10元/m2

  5、评估费:5‰

  6、拆迁安置住宅:3元/m2

  7、拆迁安置非住宅:5元/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