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拿刀抢劫未遂最低判几年

  一、拿刀抢劫未遂最低判几年?

  判刑标准最低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拿刀抢劫未遂批捕条件有哪些?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拿刀抢劫未遂审判人员需自行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五)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拿刀抢劫未遂需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形有哪些?

  (一)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

  (三)社会影响重大的;

  (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五、拿刀抢劫未遂公安立案后应查明哪些事实?

  (一)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三)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

  (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五)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六)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七)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八)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六、拿刀抢劫未遂定罪证据需满足哪些要求?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七、拿刀抢劫未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检察院可以提起公诉: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