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要交登记照吗
一、征地拆迁补偿要交登记照吗?
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领取了拆迁补偿金后需要履行搬迁义务,拒不搬迁的房子会被强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拆迁补偿登记需准备哪些材料?
1、房产证。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银行卡复印件。
4、属于出租房屋的要提交房屋租赁合同。
5、征地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拆迁补偿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1、进行摸底调查。征收项目正式启动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履行公示程序。
2、选定评估机构。
3、报请政府批准。确定评估机构后,房屋征收部门应拟定《补偿方案》,并报本级政府批准。
4、组织专家论证。
5、征求公众意见。
6、公布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补偿方案》在征收范围内现场公布。
7、进行风险评估。
8、作出决定征收。区政府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情况、根据意见修改后的征收补偿方案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9、公布征收决定。
10、公布评估结果。
11、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足额发放补偿款。
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征地拆迁补偿要交登记照,但具体要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拆迁补偿流程为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拆迁补偿的操作流程都是由各地方政府规定的。办理拆迁补偿登记是必不可少的流程,征地部门要按照登记的信息支付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