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浦东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浦东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拆迁浦东农村地区的房屋,可能需要支付几十万元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标准如下:

  (1)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加上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加上价格补贴)乘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加上价格补贴)乘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

  2、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还要优先给予住房保障。新条例重视对被征收人的补偿,争取使被征收人满意的基础上实施征收,这样就减轻被征收人以往对低补偿拆迁的抵触情绪,减轻征收工作的阻力。

  二、导致拆迁纠纷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1、导致拆迁纠纷发生的原因包括补偿协议签订不明确或是签订后不依约履行等。

  此外若是存在以下情形,也有可能会导致拆迁纠纷发生:

  (1)征收程序存在违法现象,征收地块未经有权机关审批即开始征收程序,或是存在不张贴征收公告等不透明行为;

  (2)补偿安置的标准不依法制定,未经审批或听证,致使补偿标准明显不合理;

  (3)因历史遗留问题致使房屋产权证明缺失,征收部门以此降低补偿或者强拆房屋时有发生。

  2、发生拆迁纠纷后,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2)行政诉讼

  当事人的房屋拆迁纠纷对行政裁决不满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有个前置的条件,行政裁决后对其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满意的可依法进行行政诉讼。

  不管拆迁的是上海浦东农村地区的房屋,还是其他地区的房屋,都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拆迁方若是不想支付补偿金,必须要拿出相关证明房屋属于违章建筑、或者是超过一定批准期限临时建筑的证据,对于不能拿出相应证据的,则需要按照补偿标准向被征收方支付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