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拆迁安置房发生的纠纷怎么办?

  一、拆迁安置房发生的纠纷怎么办?

  拆迁安置房发生纠纷,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包括提出行政裁决申请、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等。

  1、行政裁决

  (1)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行政或司法强制

  (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2)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二、拆迁房都没有房产证吗?

  1、并不是所有的拆迁房都没有房产证。

  关于拆迁安置房有没有房产证,需要看是否属于国家的,如果安置房的地已归为国有土地的话,那栋房子是可以办到产权证的,如果安置房为集资的土地,则是办不到产权证的。

  2、并不是所有拆迁分的房子都有房产证的,具体还要看房子的类型,主要分为为拆迁安置房和小产权房。

  (1)如果是拆迁安置房,那么这种房子是有房产证的,而且可以按照正规的途径来办理房产证。因为它是已经取得合法的拆迁许可证,其开发商建造出来用来产权置换和安置的房子。

  (2)如果是小产权房,那么这种类型的住房是没有办法取得房产证的,因为小产权房并不受我国法律认可,而且不受保护。现在很多的小产权房只能够获得由当地政府颁发的产权证,并且只能够证明拥有使用权。

  有房产证的安置房与商品房是一样的,这种类型的住房也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三、拆迁分的房子能否买卖?

  1、拆迁分的房子不一定能否买卖。

  具体还要看拆迁分得的房子是否有房产证,如果有房产证,那么这种类型的住房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对外出售或者是购买。另外这种类型的安置房和商品房是没有太大区别的,也并不会限制购买。

  如果拆迁分得的房子并没有获得房产证,那么在当地的房管局是没有登记备案的,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种类型的房子并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

  2、办理安置房房产证的流程。

  首先要携带好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其次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带着房产卖契去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然后再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