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一、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给农村经济集体的征地补偿款由全体村民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土地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针对土地所有权给予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法律规定归集体,即归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组织即村委会或村民小组。

  2、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是针对土地使用权、农民生活来源给予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土地承包户,即农民个人,如果同意集体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则归集体统一使用。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为,每一个需要安置的人员补助费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补偿是针对财产所有人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财产所有人。标准由省级政府授权给设区的市政府制定。

  三、征地拆迁流程是怎样的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等现状进行调查。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征用土地和征收土地的区别是什么

  1、征收土地是以转移土地所有权为条件,即集体所有变成国有;征用土地是以暂时转移土地使用权为条件,土地所有权不发生变化,仍然为集体所有。

  2、补偿的项目不一致。征收土地除土地补偿、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外,还包括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费。

  3、审批权限不一样。征收土地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征用土地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4、土地用途的性质不一样。征收土地主要是将被征土地变为施工建设用地,可以修建永久性的建(构)筑物;而土地征用主要是将土地用于临时性的施工建设场地、地质勘探、抢险救灾、建设施工材料堆场等,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构)筑物,并在使用期满后要恢复土地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