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子绿本拆迁有赔偿吗?

  一、房子绿本拆迁有赔偿吗?

  1、房子绿本拆迁不一定有赔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对于不属于违章建筑,但是在拆迁范围确定后,被拆迁方实施了房屋改建行为的,也不能获得补偿。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二、征收房屋之前需要确定征收范围吗?

  1、征收房屋之前需要确定征收范围。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2、房屋征收范围公布后,在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以被征收房屋为住所(或经营场所)申请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或变更登记;

  (3)改变房屋用途;

  (4)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征收房屋的具体地址范围、暂停办理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规划、国土资源、建设、房管、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

  三、评估被拆迁房屋价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怎么确定?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通过协商或投票多数决定。

  (1)被征收人15日内通过协商或投票无法确定评估机构的,采用竞标、随机抽签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由市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恶意低价收费、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2、实行产权调换安置的,被征收人按照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先后次序,优先选择符合其安置条件的安置房屋。

  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建筑设施配套齐全、产权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