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农村被征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农村被征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补偿标准没有固定的数值,需要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通知。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农村征地流程有哪些?

  1、需要征地的,上报至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在获得上述部门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

  3、听取被征收农民的意见、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实施征地方案,进行补偿登记。

  三、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有哪些?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

  2、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应当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

  虽然法律并没有统一规定过农村被征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但是在制定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时也有严格的法律依据,例如征收农用地的补偿标准就必须结合农用地产值、农作物类型等相关因素确定,对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决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听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