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院对于职务犯罪怎么量刑

  一、法院对于职务犯罪怎么量刑?

  职务犯罪的量刑标准不能一概而论,职务犯罪包含的罪名非常多,具体包括:

  1、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贿罪。

  4、单位受贿罪。

  5、行贿罪。

  6、对单位行贿罪。

  7、介绍贿赂罪。

  8、单位行贿罪。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0、隐瞒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国有资产罪。

  12、私分罚没财物罪。

  13、滥用职权。

  14、玩忽职守。

  15、枉法追诉裁判罪。

  16、私放在押人员罪。

  17、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

  18、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

  19、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

  20、刑讯逼供罪。

  21、暴力取证罪。

  22、虐待被监管人罪。

  23、报复陷害罪。

  2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

  二、职务侵占案的公诉条件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三、职务侵占案件中不能委托哪些人做辩护人?

  (一)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八)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职务侵占案件中开庭前法院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确定审判长及合议庭组成人员;

  (二)开庭十日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辩护人;

  (三)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开庭五日以前提供证人、鉴定人名单,以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应当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四)开庭三日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

  (五)开庭三日以前将传唤当事人的传票和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的通知书送达;通知有关人员出庭,也可以采取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对被害人人数众多的涉众型犯罪案件,可以通过互联网公布相关文书,通知有关人员出庭;

  (六)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五、职务侵占案开庭后嫌疑人享有哪些权利?

  (一)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三)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四)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