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拆迁房屋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上海拆迁房屋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上海地区的房屋,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百万元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数额,结合以下规定确定: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金额=评估价格,加上价格补贴,但本细则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评估价格=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乘以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评估均价的,按评估均价计算。
评估均价=被征收范围内居住房屋评估总价乘以居住房屋总建筑面积。评估均价标准,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评估后计算得出,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公布。
价格补贴=评估均价乘以补贴系数,乘以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补贴系数不超过0.3,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被征收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增加套型面积补贴。套型面积补贴=评估均价乘以补贴面积。套型面积补贴按照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计户补贴,每证补贴面积标准不超过15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九条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居住房屋的补偿、补贴标准)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居住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乘以20%;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乘以80%乘以价格补贴,被征收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按照本细则规定增加套型面积补贴。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居住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被征收人负责安置公有房屋承租人,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加上价格补贴,被征收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按照本细则规定增加套型面积补贴。
第三十条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的补偿、补贴标准)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乘以100%;对房屋承租人的补偿按照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有关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规定执行。
二、拆迁补偿协议由谁签署?
1、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计户,按户进行补偿。
被征收人以房地产权证所载明的所有人为准,公有房屋承租人以租用公房凭证、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所载明的承租人为准。
2、征收居住房屋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按照规定给予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下补偿、补助:
(1)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
(2)价格补贴;
(3)特定房屋类型的套型面积补贴;
(4)居住困难户的保障补贴;
(5)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对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不管拆迁的是上海,还是其他地区的房屋,被拆迁方通常都是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的。补偿的拆迁项目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故此被拆迁方可以获得的补偿数额也通常会存在差异。拆迁方在制定拆迁补偿标准之前,需要了解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