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一般13岁以下犯罪怎么处罚

  一、一般13岁以下犯罪怎么处罚?

  一般不会被处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未成年犯罪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1、从宽处理的原则。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不适用死刑的原则。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未成年人不论犯何罪均不应判处死刑。这是刚性要求,不允许有任何例外。

  3、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分案处理的原则。

  分案处理是指对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实行诉讼程序分离、分别关押、分别执行。

  5、保障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的原则。

  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除保障其享有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作为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以外,还要注意认真落实其作为未成年人所享有的一些特别权利。

  6、不公开审理的原则。

  不公开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在审理未成年案件时,不对社会公开,不允许旁听和记者采访。

  7、全面调查的原则。

  全面调查原则是指司法人员在处理未成年人案件时,不能仅从处罚的目的出发,满足于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调查。

  综上,刑事案件中13岁以下犯罪怎么处罚的这个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中,13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只能由其监护人或者父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司法机关可以责令监护人加强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