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恶意侮辱死去的人是什么罪

  一、恶意侮辱死去的人是什么罪?

  情节严重的涉嫌侮辱罪,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恶意侮辱死去的人提起刑事自诉需准备哪些材料?

  1、刑事自诉状原件二份,证明被告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二份。

  2、原、被告身份证明。

  3、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应有具体委托授权事项。公民委托的必须由本人签名,委托公民代理的须由法院认可;企业委托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委托人涉外、港澳台,其委托书应由相关部门予以公证。

  4、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地址及电话)、证据目录一式三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复印件)。

  三、恶意侮辱死去的人自诉状应载明哪些基本内容?

  (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四、恶意侮辱死去的人怎么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五、恶意侮辱死去的人满足哪些条件可以宣告缓刑?

  意侮辱死去的人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六、恶意侮辱死去的人在缓刑期间需遵守哪些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