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协议公证找哪个单位进行公证

  离婚协议公证找哪个单位进行公证

  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应注意哪些

  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应依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协议离婚的实质要件进行认真的审查。其审查的重点主要有:

  1、申请入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②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③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④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

  ⑤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2、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应当注意核对当事人的身份,审查其婚姻状况,看其是否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我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是否夫妻双方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场,申办离婚协议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3、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应当注意审查签定离婚协议的原因、动机,办理离婚协议的目的,用途,了解离婚协议达成的经过等基本情况,防止借协议离婚达到其他非法目的。

  4、离婚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看其是否具备法定的条件。

  应当注意征求有识别能力和认知能力的子女意见,审查是否照顾了子女的利益,房屋是否公房或只拥有部分产权,财产所有权是否明确和有无争议,财产是否过去曾有约定,对于双方关于公房使用权的约定,须按房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等。

  5、离婚协议的内容。

  应当注意审查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条款是否齐全、合法,文字有无歧义,提供的协议和有关材料有无矛盾之处,是否附有财产清单以及协议中是否注明“与本协议相粘连的附件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效力”,协议中有无“本协议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土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