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时无过错方是否能要求赔偿损失

  离婚时无过错方能要求赔偿损失吗

  符合条件可以。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因为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无过错一方在最终离婚发生时请求有重大过错导致家庭关系破裂的一方损害赔偿的前提:

  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3、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即:离婚才能提起赔偿,赔偿必须在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赔偿不提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

  哪些证据可以证明无过错方受到损害

  1、财产损害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因实施法定违法行为而导致另一方配偶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直接财产损失)及预期利益的损失(即应该获得的收益因为过错行为而导致没有获得或者减少)等方面的证据。

  2、人身损害方面的证据:比如配偶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另一方住院治疗所花费的医药费票据等证据。

  3、精神损害方面的证据

  离婚损害赔偿中是否适用过错抵消的原则

  在离婚诉讼中,有当事人认为自己虽然存在过错,但对方过错较大,或者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在过错相抵之后,由过错大的一方赔偿给过错较小的一方。

  但是从《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才可能认定为无过错方,才可能获得法院支持。无过错方的这项权利与其它权利一样,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无过错方才能提起损害赔偿。除去规定的情形,其他过错行为如通奸、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不能成为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即使夫妻的另一方没有过错。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如各自与他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或遗弃家庭成员,则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提出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