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协议离婚有哪些优势,协议离婚有哪些弊端

  协议离婚有哪些优势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1、时间短,只要手续齐全,当日当场就可以拿到离婚证书,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和离婚官司相比,更为快捷。

  2、费用低,仅收取离婚登记手续费。

  3、压力小,当事人避免了几个月的诉讼过程带来的思想压力,精神上可能受到的折磨少一些,同时离婚手续相对隐密,来自父母和周围朋友的压力也会小一些。

  协议离婚有哪些弊端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可能会隐藏有后患。

  当事人不具备应有的法律素质,在审核相关离婚协议时,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风险,或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导致可能有后患发生。

  3、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为《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该文件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毕竟一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从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我国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准备以下证据和材料:

  1、户口簿(常住户口簿)。

  2、二代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另外,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婚姻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当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