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协议签订后还可以撤销吗

  2013年,我与刘某协议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儿子刘某某由我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婚内购置的房产一和一辆汽车归刘某,房产二和存款归儿子刘某某。2014年3月,刘某得知刘某某不是其亲生儿子后,将我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将离婚协议中刘某向刘某某支付抚养费、给刘某某财产的相关条款予以撤销。请问:我能否以离婚协议部分内容被撤销为由,要求法院将离婚协议中的未撤销的条款(涉及到协议给刘某财产的相关条款)撤销,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离婚协议约定处分的财产是你与刘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约定一部分财产归孩子所有,另一部分归刘某所有,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所有人一方的你并没有分割任何财产,同时约定孩子由你抚养。如果按照原协议履行,作为孩子刘某某法定监护人的你能对分配给孩子的财产进行保管,其实际对该部分财产具有支配权。因此,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在对全部财产全盘考虑的基础上产生的。但是由于约定属于孩子财产的协议内容已于2014年8月被法院撤销,而约定归刘某所有的财产仍按协议归刘某所有,这一结果造成所有财产都归刘某所有,你没有分割到任何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对你来说,并不是双方当初签订协议的真实意思表示,显失公平。因此,你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中尚未撤销的条款,然后对全部财产重新分配。

  【相关知识】

  协议离婚后可以申请重新分割财产吗?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离婚方式。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协议离婚后财产还可以重新分割的情况有:

  1、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2、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