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无子女的离婚起诉书范文

  一、无子女的离婚起诉书范文

  离婚起诉书

  原告张××,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开平市长沙人民西路×号×幢×××房。电话:×××××××

  被告李××,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开平市长沙曙光东路×号×幢×××房。电话:×××××××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100000元,其中50000元归我所有;

  3、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我与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100000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00000元中的50000元归我所有。

  本《离婚协议书》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立协议人:×××(签名)

  ×××(签名)

  年月日

  二、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项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不准予离婚的情形:

  (1)夫妻感情未破裂。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三、哪些证据能证明一方有过错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的形式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七种。在离婚案件中,证明配偶一方存在离婚过错的常见证据为下述五种。

  1、书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形式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书证的主要形式是各种书面或纸面文字材料,如合同、信函、电报、电传、图纸、图表等,但书证的具体物质载体不限于纸面材料,对于石碑、竹木等非纸类材料也可成为载体。

  在离婚案件中,常见的证明一方过错的书证形式有:信件、保证书、财产约定、忠诚协议、结婚证、公证书、借条、报案记录等。而书证的调取,既可以是当事人自行提供,也可以委托律师调取,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均无法调取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

  对于书证的审查,一般应从以下五个方面来进行:(1)审查书证制作者的真实性及其动机;(2)审查书证制作的时间、地点;(3)审查书证是否进行过更改或伪造;(4)审查书证之间及书证与本案的关联性;(5)对于调取的是副本或复制件的,注意审查其来源情况。

  2、物证

  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即以其存在的外形、特征、质量、性能等来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物品,如物品的长、宽、高、质量、痕迹等特征。相对于书证来说,物证一般具有较为直观的特征。

  在离婚案件中,常见的证明一方有过错的物证有:照片、毛发、性辅助用具、实施暴力器具、纪念物品等。对于物证的提取,同样可以是当事人自行提供,也可以委托律师调取,当事人及律师均无法调取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

  对于物证的审查,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考察:(1)审查物证的来源及取证方式;(2)审查物证的真实性;(3)审查物证与本案的关联性;(4)对于调取的是复制品或照片的,应当说明来源及原件存放地点。

  3、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技术手段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数据,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视听资料具有直观准确、客观性强、信息量大、能连续展示运动画面等优点,在民事诉讼中大量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