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收养关系解除怎么办理呢

  收养关系解除怎么办理呢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收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收养关系是指收养人与被收养小孩之间的关系,既然可以形成收养关系,那么必然就可以解除收养关系。一般来说如果想要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时也要收集相关资料当相关单位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才算是完成解除收养关系。

  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

  收养关系当事人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办理机构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发证)

  (1)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予以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2)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可以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况: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确定自己的收养关系是可以解除后,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

  1、收养关系的证明:收养公证书、户籍簿、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单位的证明或证人姓名、地址与本人的关系;

  2、未成年人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由其监护人提供生父母的姓名、住址及工作单位等信息;

  3、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事实及证据;

  4、财产、住房状况及其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