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处理

  同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都是非“法定”的,没有法律保障,如果在同居关系期间出现子女抚养纠纷,应该怎么解决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处理了解。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因此,同居关系所生子女为费婚生子女,但是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其抚养纠纷的处理与一般的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一样。

  不满两周岁原则上跟随女方生活(特殊情况除外)取得子女抚养监护权,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主要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以及其他必要性费用;

  抚养费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抚养费可要求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