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老人被狗绳绊倒重摔身亡,女孩和监护人要担责吗

  一、老人被狗绳绊倒重摔身亡,女孩和监护人要担责吗(《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要担责。

  遛狗的女孩,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一般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女孩在遛狗时属于动物的管理人。但是,如果是狗的主人委托女孩去帮助遛狗,那就不一样了。如果女孩是受狗的主人委托去遛狗,那么女孩就没有责任,而是狗的主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女孩偷偷牵走狗,那么女孩就要承担责任。根据通报显示女孩只有12岁,但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孩子的民事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第三十二条:监护人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二、动物致人损害归责有哪些原则

  (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受害人挑逗动物,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

  (二)、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绝对无过错责任

  1、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

  2、饲养禁止饲养(指未经批准)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致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

  3、无免责事由,指即使受害人挑逗动物,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能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

  (三)、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1、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2、动物园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四)、流浪狗、流浪猫致人损害的责任

  1、遗弃、逃逸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原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若遗弃、逃逸的动物被他人收养,则遗弃、逃逸期间结束,该动物致人损害的,由新的饲养人承担责任,原饲养人不承担责任。

  3、若将饲养的野生动物放还大自然,则不存在遗弃、逃逸问题,后来该动物致人损害的,原饲养人也不承担责任。

  (五)、因第三人过错导致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

  1、有过错的第三人与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2、有过错的第三人承担最终责任。

  三、最新资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