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遗嘱指定其他监护人的规定是如何的

  一、遗嘱指定其他监护人的规定是如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对于身患重病的父母,通过遗嘱安排好孩子的监护人,有利于孩子未来的健康成长。

  二、监护人的分类

  1、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

  2、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

  3、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后,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对于没有上述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三、监护职责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因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有财产交由监护人代管的,应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应由监护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