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婚前财产协议上有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婚前财产的描述及价值确认,必要时应开列清单;

  (三)财产的权利归属及是否附带债务等问题;

  (四)财产的婚后孳息和自然增值的核算;

  (五)婚后处理产生的收益归属;

  (六)财产的管理、使用、维修、保护等原则;

  (七)约定书生效的条件等;

  (八)双方签字、指印及见证;

  (九)约定书的签订时间。

  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婚姻法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