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有哪些
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有哪些
无效从理论上讲当然是绝对无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一个人可以去提起无效之诉。
无效之诉的主体只能限定在当事人,除非是符合《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这个时候受损害的第三人才可以在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明文规定如下: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