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合同变更,本人不同意离职有补偿吗

  一、公司合同变更,本人不同意离职有补偿吗

  有补偿。

  看劳动合同,是否有约定具体的岗位,如果有的,员工不同意的,不能调岗;如果没有约定或者有约定可根据单位需要调岗的,可发书面告知,要求对方限期到岗。若劳动者以此提出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以你的离职12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

  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二、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