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租赁期间届满继续履行租房合同怎么办

  一、租赁期间届满继续履行租房合同怎么办(《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继续租赁房屋,而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续租】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时间如何确定

  实践中应区分以下情形处理:

  1、诉讼前,当事人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相对方有异议致双方形成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即为合同解除之日。当事人诉讼请求中未要求确认合同解除具体时间的,可以在判决理由部分予以明确。

  2、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径行向法院起诉或反诉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应当判决解除合同。

  3、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是否解除存在争议,法院审理后认为主张解除的当事人无合同解除权,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当事人在诉讼中均同意解除合同的,以双方合意解除之日为合同解除之日。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