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被执行的房屋有租赁人怎么办

  被执行的房屋有租赁人怎么办

  1、租赁合同在法院强制执行前形成

  如果房东与租客的租赁合同在法院强制执行前就已经签订,那么租赁合同的效力就应该优先于法院查封的权利。租客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

  这时候,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租客可以通过案外人异议的方式向法院主张自己的租赁权,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

  法院审查租赁关系的有效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租赁合同真实有效;

  (2)租赁合同订立的时间在法院强制执行之前;

  (3)承租人已经根据租赁合同占有和使用该房屋。

  租客提出书面异议的结果:

  (1)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租客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屋;

  (2)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租客对裁定不服的,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租赁合同在法院强制执行后形成

  如果房东与租客的租赁合同是在法院强制执行之后才形成,那么租客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租客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

  租客提出书面异议的结果:

  (1)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2)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