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租十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

  租十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房屋租赁的期限是十年的,应该在租赁合同中载明租赁的期限是十年,并且合同要以书面的形式签订。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合同的主要条款】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合同的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关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效力等级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或者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抵押权共存时,如何确定其效力等级,也就是相关权利之间是否存在冲突,如存在冲突则谁更为优先的问题,需要明确。

  1、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设置的目的在于提高物的使用效果和效率。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目的在于通过消除共有物上存在的共有关系,减少因共同管理造成共有物使用的低效率以及纠纷的发生,从而充分发挥共有物的经济效用:”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目的在于避免房屋所有与利用关系分离,有利于促使房屋利用与所有合归于同一主体,进而使得房屋上存在的法律关系趋于简单,以利于充分发挥房屋的使用价值。

  2、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抵押权不抵触。由于抵押权设定及其实现的目的不在于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而在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通过折价、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实现同等债务价值的受偿。因此,承租人的先买权可以在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或折价抵偿等处置时行使。两者并不冲突,可以各得其所。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可以要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租赁房屋。